业务概述
海关补税:指纳税人短缴、少缴或漏缴海关税款,由海关按规定进行补征的行为。分为补征和追征两种形式。
适用范围
适用以下两种情形:
A,进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的,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税款;海关发现漏征税款的,应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税款。
B,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税款的,海关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漏征税款的,海关应自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
相关政策要点
A,海关补征和追征的情况下,海关除依法追征税款外,还应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至海关发现违规行为之日止按日加收少征或漏征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B,减税或免税进的货物应当补税时,以海关审查确定的该票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查确定的该货物原进时的价格X1-补税时实际已进的时间(月)/(监管年限x12)上述计算公式“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是超过15天的,按1个月计算;未超过15天,不予计算。
海关补征追征税款流程
A,海关发现
海关可以通过稽查、核查、调查等手段发现少征、漏征。
a,进出口货物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的,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税款;海关发现漏征税款的,自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税款。
b,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少征税款的,海关应自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漏征税款的,海关应自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追征税款。
B,海关制发送达《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
海关补征或者追征税款,应制发《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
C,纳税人办理补缴手续
a,纳税人应自收到《海关补征税款告知书》之日起15日到海关办理补缴税款的手续。
b,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税手续,海关应在规定期限届满之日填发税款缴款书。
D,纳税人补缴税款
纳税人可选择柜台支付或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税款。
纳税人应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逾期缴纳税款的,由海关自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缴清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纳税人应自海关填发滞纳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缴款书的格式与税款缴款书相同。
E,税款核注、核销
纳税人采取柜台支付缴纳税款的,现场海关通关部门征收税款岗位凭收款银行签章的税款专用缴纳书第一联(收据)核注该票报关单电子数据。纳税人采取网上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海关业务信息化管理系统自动核注。
收款银行将税款转入国库后,海关财务部门凭税款专用缴款书第四联(回执)核销该票税单。
政策法规依据
海关总署令第158号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
海关总署令第148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等相关网上支付条例。
北京宜天合物流有限公司
2018年5月7日